安阳市2018-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日前,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2018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建城〔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年底前,在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垃圾实行三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批试点达到5万户,其中文峰区1.5万户、北关区1万户、殷都区1万户、龙安区1万户、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5000户。在全市范围内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9年年底前,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市区居民小区的试点扩展到10万户;各县(市)开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其中林州市2万户,汤阴县2万户,内黄县2万户,共计6万户;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开始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市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展到20万户,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监督要求。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模式,选择我市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对机关单位、城区居民的要求和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由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经营模式,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明确责任和分工,完善奖惩政策,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作机制。
(四)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统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衔接,做好顶层设计,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三、责任分工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系。
(二)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和落实《安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办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加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对不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正常维护的和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执法。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回用于园林养护。
(三)市文明办:在文明单位内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常规化的考核和评选;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市本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对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严禁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六)市爱卫办: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创建工作考核。
(七)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推广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知识纳入教育内容。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
(九)市民政局(市双拥办):指导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内容,严格规范对社区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捐赠的旧衣物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十)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经费,并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等相关经费。
(十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落实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十二)市环保局:指导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监督;负责监督管理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十三)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对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督促物业企业积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十四)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公交站场、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对属于危险货物的有害垃圾运输企业进行监管。
(十五)市商务局:引导商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绿色经营;规范民营废品回收站点的运营和管理。
(十六)市供销社:配合、协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
(十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推进、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管检查机制。
(十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内容纳入在职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新建住宅区、开发地块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设施;督促建筑工地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回收餐厨垃圾并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
(二十一)市旅游局:负责指导星级酒店树立绿色经营、绿色消费的新理念,组织动员星级酒店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加强行业管理。
(二十二)团市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并组织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参与垃圾分拣等各种形式的体验活动。
(二十三)市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采取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使垃圾分类从家庭起步成为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并注重创新形式,多角度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十四)市政府国资委:负责牵头组织市属国有企业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五)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国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二十六)市工商局:动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进行源头减量,鼓励净菜上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二十七)市文广新局:负责对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
(二十八)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落实好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
四、完善体系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减少垃圾产生。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2.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光盘行动,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限塑管理。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和使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推行分类投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各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分类规定。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运行、建设和规划,垃圾分类暂时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可回收物。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其他垃圾。上述两类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城市道路、机场、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市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色、标识、选型等,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设置位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场所,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本单位为责任人;
(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业主为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确定责任人;
(3)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4)客运站、轨道交通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6)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定时定点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环卫垃圾收运系统或资源回收处理站。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4.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有资质的企业采用投放回收箱或使用APP预约上门回收服务方式回收处理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废旧纺织品等。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分类收运。
由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负责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
1.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责任人、去向等事项,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
2018年年底前,要逐步建立废旧家具、家电、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和管理机制,完善二手货物交易市场,提高大件垃圾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2.实行分类收运。由市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按需组织招标采购,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收运车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3.城市周边的废品收购站点,通过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向静脉产业园区集中,彻底消除城市周边脏、乱、差现象,有效解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长期无固定场所问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设立资源回收日定时收运。将每个星期六确定为我市资源回收日,在社区、住宅小区统一集中回收可回收物,由指定的废品回收企业称重计量,作价回收,引导居民养成在家中暂时存放可回收物并在资源回收日集中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鼓励以返还积分兑换服务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资源回收日活动,探索建立规模、经济、高效的可回收物深度回收体系。落实物业管理责任,督促社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安排适当的活动场地、工作人员及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开展资源回收日活动。督促并指导物业主管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有关要求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行业自律。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单位和居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组织开展全市有害垃圾专项回收处理行动,委托具备有害垃圾回收处理资质的企业统一运输处理。市环保局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对其贮存、转移和处理进行监管,并做好分类收集的技术指导。中转站单独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容器,存放有害垃圾,定时集中收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5.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居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并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由指定的大件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公布联系方式或应用APP平台。辖区所有居民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办公场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种旧家具家电、旧自行车等,皆可实行预约上门回收,集中处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
7.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环卫部门(公司)每日需对城区及相关单位产生的其他垃圾进行收集和中转运输,统一送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进行处理,达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行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
1.可回收物处理。由具备资质的企业统一组织收集后(含废旧纺织品、大件垃圾)运送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置。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其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政府。
2.有害垃圾处理。环卫部门(公司)统一收运至市环保局指定有害垃圾处理的地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3.其他垃圾处理。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公司)统一收运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4.园林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绿化垃圾经适当粉碎后就地堆肥,进行生态处理后,回用于园林绿地养护。2018年年底前选择1个公园绿地开展试点工作,经验成熟后在全市推广。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安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处,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等。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落实保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全民动员。要发动组织广大市民、机关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争当垃圾分类实践者和志愿者,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栏、公交站台等多种宣传模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支持垃圾分类、人人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编印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居住区内设置的垃圾回收容器必须张贴相应的标牌、分类标识,使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有直观的了解,实施自觉分类。
(三)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建立市、区、乡镇(街道)多层次专管员制,责任到人,具体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等工作,做到工作细分、台账明确,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或小区要加强督导和整改反馈等工作,落实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强化协调,完善保障。落实政策保障,制定并加强《安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切实依照考核结果做好奖惩措施。落实经费保障,采用政府划拨专项基金和居民缴费的方式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府划拨专项基金作为年度考核的奖励来源,居民按照卫生费收取标准缴纳的卫生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等日常工作。落实设施保障,加快引进资源化利用及再生企业,加快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厨余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程,多角度、多方位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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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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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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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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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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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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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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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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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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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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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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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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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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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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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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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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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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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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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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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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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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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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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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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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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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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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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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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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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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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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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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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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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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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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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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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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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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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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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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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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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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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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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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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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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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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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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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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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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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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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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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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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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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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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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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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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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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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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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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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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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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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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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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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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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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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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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