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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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四川泸州印发《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推动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泸州市打
日前,四川泸州印发《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推动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质量导向、系统防治,科学管控、精准施治,联防联控、社会共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美丽泸州建设,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城区PM2.547.9微克/立方米,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1%以上,优良天数率达到78.9%,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25%、22.78%,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不少于9200吨、4700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量不少于4500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15年下降19.5%。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调整产业结构,统筹区域环境资源。
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各项工作均需区县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严把产业准入关,提高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产业准入门槛。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加快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钢铁企业搬迁工作。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按要求分阶段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园区,根据企业产业类型、发展方向等条件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重点区域内严禁未经产能置换违规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优化运输结构。防范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天然气(页岩气)、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到2020年,全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248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650 万吨以内,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42%以内,新建成投运 1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发电装机容量12MW,新建风力发电场1座,装机48MW,发展分布光伏装机5MW,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5个。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配合)
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大煤炭洗选力度,新建煤矿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根据煤质分片区建成配套洗选设施。提高工业煤炭质量和利用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规定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禁止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加强秋冬季煤炭使用调控管理。(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应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积极推动实施电能替代。(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配合)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三)深化工业污染防治,降低区域污染负荷。
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等措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加快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长效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对问题严重、经整治仍无法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对重大问题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整改销号。推动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禁新增钢铁、电力、水泥、玻璃、砖瓦、陶瓷、焦化、电解铝、有色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落实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到2020年,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未按证排污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开展工业炉窑污染整治。各地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落实国家工业炉窑行业规范和环保、能耗等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实施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应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严格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加强源头控制。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的地区新增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2倍削减量替代;达标地区实行等量替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新、改、扩建涉及VOCs排放项目,从原辅材料和工艺过程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VOCs治理。加强VOCs的收集和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储存、装卸等环节的排放。推进石化、医药、农药等化工类,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进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黏剂等产品,建筑内外墙涂饰推广使用水性涂料。把绿色环保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推广全封闭式干洗机,到2020年,基本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市商务会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全面推广汽修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采用高效涂装工艺,完善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全面推进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已安装油气回收设施的油气回收率要提高到80%以上。积极推动原油储油库、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加快完成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油气回收治理试点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加强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企业、食堂、露天烧烤等专项整治。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组织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分类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加强园区污染治理。推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排放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有条件的园区,根据集聚需要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会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体系。扩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范围,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涉及SO2、NOx、烟粉尘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目录,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绿色产业规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大力研发推广细颗粒物治理等绿色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高效烟气除尘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实用技术,实施一批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先进性、创新性环保工艺、技术示范工程,促进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和人才局配合)
(四)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路网结构。通过错峰上下班、调整停车费、智能交通管理和服务等手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绿色货物运输。完善城际路网建设,推动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际快速公路建设。加强管控措施,限制非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发展绿色货运,优化货运结构。推进货物运输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运输节能减排。支持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基础上,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建立机动车检验信息核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置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提高检测数据质量。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跨区域转移,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会展局配合)
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共享充电服务网络。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20182020年,加油站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配合)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航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定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航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进靠港飞机、船舶使用岸电,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开展港口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遥感监测、便携式抽测等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装备,推进遥感监测设备配置、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采用遥感监测、便携式设备等技术手段,加大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测,重点对货运通道、交通干线、物流园区、城市建筑工地周边等道路的柴油货车进行抽测。依法查处超标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并追溯相关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加强扬尘管控,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节能降耗的建筑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绿色施工水平。加强城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并定期进行更新。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管控要求,对违法违规的工地,依法停工整改。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立扬尘在线监测体系,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严禁露天焚烧建筑垃圾,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站扬尘防治,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严禁禁搅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设置移动式搅拌站,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
强化道路施工管控。道路施工应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尽力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未硬化道路入口、未硬化停车场和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防止泥土洒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配合)
严格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建立完善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对运输渣土的车辆进行登记注册,实行一车一证,确保使用达标车辆规范运输。严格渣土、环卫垃圾运输车辆全密闭,严格查处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加强脏车入城和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管理。建立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常规检查及应急处置机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增配机械化作业设备,合理配备大中小型机械化清扫车辆,提高机械化作业覆盖面。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加强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工作,扩大清扫保洁作业覆盖面。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强化堆场扬尘管控。工业企业堆场实施规范化全封闭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采取封闭式库仓,不具备封闭式库仓改造条件的,应设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严密围挡,且采取覆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堆场内进行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时应喷水抑尘,在重污染天气时禁止进行产生扬尘的作业。物料装卸配备喷淋等防尘设施,转运物料尽量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厂区主要运输通道实施硬化并定期冲洗或湿式清扫,堆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实施密闭或全覆盖,及时收集清理堆场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建设工业企业堆场数据库,并组织安装工业堆场视频监控设施,实现工业企业堆场扬尘动态管理。加强砂石厂扬尘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严控垃圾、落叶露天焚烧。加大城中村、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临时空地等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严控城区露天熏制腊肉。集中规划布点,加强宣传和引导,防止腌腊制品熏制污染大气环境。(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严控烟花爆竹燃放。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严控烟花爆竹销售审批,逐步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位,减轻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的大气污染。(市公安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倡导文明祭祀。加大宣传劝导力度,倡导文明祭扫,推广鲜花、黄丝带替换香蜡纸烛、集中公祭活动,减少烟花爆竹和冥币的燃放。(市民政局负责)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按照增加绿点、延长绿线、开辟绿面、拓展绿网的思路,点线面相结合,提高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开展城市双修双百工程建设。加强道路绿化带、行道树、公园、广场等绿地建设。强化日常养护管理,防止绿化施工及管护中产生扬尘污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林业竹业局配合)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控制农村污染,发展生态农业。
优化种植业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粮油种植面积。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在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发展高效特色经济作物,减少秸秆产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秸秆直接还田利用,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深翻还田、快速腐解。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秸秆成型燃料利用和农村秸秆气化应用。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推广青贮饲料、压块饲料等。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发展食用菌栽培。积极引导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油、乙醇、发电、造纸、板材等产业发展。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加强秸秆禁烧。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落实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在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强化区域联动,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农业氨排放控制。加强种植业氨排放控制。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使用量达到国家限定要求。改进施肥方式,调整施肥结构,降低氨排放。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推广低蛋白饲料,改进养殖场通风环境,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模式,降低大气氨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进一步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在区域内实行环境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定期召开区域大气环境形势分析会,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合作,协力推进大气污染源头防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研判。完善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充分整合各方数据信息和研究资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科技手段,提高对不利气象条件预测的准确性,强化会商分析,完善专家指导机制,实现对城市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污染天气过程的科学研判。(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以企业污染排放绩效为依据,确定实施秋冬季错峰的重点行业及生产方式,实行差别化管理。水泥行业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推动砖瓦、陶瓷等行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和电力供应需求,科学调度燃煤发电机组生产发电,优先调度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和节能环保绩效水平更高的机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开展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10%、20%、3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在重污染天气形成前,提前采取措施,视情况采取更严格措施,降低污染程度。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开展后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本实施方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空气质量改善主体责任,推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措施按期完成。
(二)严格环境执法。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窑炉、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机动车超标、销售使用劣质油品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开展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工作考核。
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约谈、限批,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与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联动,对超额或提前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资金分配予以倾斜支持。
(四)强化科技支撑。
持续开展污染来源解析,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加强大气灰霾和臭氧形成机理研究。
(五)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区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要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开展VOCs监测。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基础能力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和组分站建设。开展激光雷达走航和城市颗粒物组分监测分析等。鼓励以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的方式,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六)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役倾斜,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支持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七)强化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每月公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及应急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
(八)加大政策支持。
执行国家相关经济和税收政策。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电价、水价实施差别化动态调整,提高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电价。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
(九)深化全民共治。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进绿色采购。倡导全民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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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邀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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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总共204个网站,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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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邀评论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总共2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88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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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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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主网,共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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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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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由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主管,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主办的国内环保内参网类独立域名网站。主要从事的是环保领域法制调研活动,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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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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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总部,邮寄地址(两个办公区均可办理):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邮编:100810,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通联部收,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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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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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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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官网是项目的门户网站,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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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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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制定环保课题调查计划,提出调查组织方案,协助调研员进行案件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对环保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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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编辑部是环保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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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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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五种,分别是:环保法制、环保内参、环保调研、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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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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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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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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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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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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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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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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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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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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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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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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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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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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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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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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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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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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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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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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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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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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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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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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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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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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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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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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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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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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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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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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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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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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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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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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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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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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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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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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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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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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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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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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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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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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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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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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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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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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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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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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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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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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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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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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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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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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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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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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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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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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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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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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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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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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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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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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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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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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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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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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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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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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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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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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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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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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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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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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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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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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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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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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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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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