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北极星固废网讯: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开征求《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落实省政府在我省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我厅起草了《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0月23日—10月30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戴巍;
联系电话:0571-28885051;电子邮箱15350623@qq.com
附件:《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无废城市”建设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不仅有利于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改善我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有利于加快推动我省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浙江样本。
(三)工作目标。2021年底,完成首批 “无废城市”示范区建设,2022—2023年底,所有设区市分2批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2025年底,全省各地“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完成全国“无废城市”示范省建设。
(四)工作内容及范围。在政府层面,注重制度创新,努力构建政府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共建共享机制,形成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在行业层面,加快能力建设,发展污染物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从处理到服务全方位的产业链,促进污染防治产业做大做强,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极;在社会层面,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培育“无废”文化,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本次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以设区市为主体开展创建,其中首批“无废城市”示范区建设可以县(市、区)为主体创建,具体细则由省生态环境厅制定。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统筹推进结构调整。结合大湾区、大通道、大花园、大都市区建设,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科学布局生产和生活空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参与,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禁止新增化工园区,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省经信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在场内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动态化清零要求。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强化废水分质分流处理,源头减少污泥产生。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经信厅参与)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计量收费。(省建设厅牵头指导,省发改委参与)建立健全农膜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农膜的可回收性。(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大力推动资源节约。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工农业生态化与循环化改造,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循环利用的现代产业体系。(省经信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参与)支持发展共享经济,减少资源浪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参与)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等建设行动。餐饮企业、学校、单位食堂等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推广自主点餐计量收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参与)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标准,其中煤矸石、煤泥等固体废物实现全部利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经信厅按照职责分别牵头指导)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使用,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省经信厅牵头指导,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创建绿色商场,培育一批应用节能技术、销售绿色产品、提供绿色服务的绿色流通主体。(省商务厅牵头指导,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关事务局参与)减少一次性包装物使用,加快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同城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参与)。鼓励推广绿色建筑建设,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省建设厅牵头指导)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易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到2020年,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3000个以上。(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推进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核查,夯实管理基础。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重点抓好工业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重点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规范化管理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建立完善城乡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登记、管理机制,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参与)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行废旧农膜分类回收处理,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到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达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参与)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原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或使用者押金返还等制度,对农药包装物实施有效收集,到2020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指导,省财政厅参与)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强化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风险防控。(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参与)严禁人为设置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行政壁垒,保障省内危险废物合法转移和公平竞争。(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加快开展静脉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努力打造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网络化、服务便民化、分拣工厂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就地回收利用。构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财税扶持政策,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稳定综合利用渠道的,允许跨区域合作,促进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省经信厅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参与)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拓宽产品出路。引导鼓励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收编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骨干企业30家以上,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指导,省经信厅、省商务厅参与)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存量治理,对堆放量比较大、比较集中的堆放点,经评估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利用系统。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认证标准体系,明确适用场景、应用领域等,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省建设厅牵头指导,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以种养循环为重点,实施“废物循环”工程,推动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到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全覆盖及畜禽粪污全量综合利用。以生产秸秆有机肥、优质粗饲料产品、固化成型燃料、沼气或生物天然气、食用菌基料和育秧、育苗基料,生产秸秆板材和墙体材料为主要技术路线,建立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畴,形成规划“一张图”。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设区市内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2020年底前补齐县(市)域内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2021年底前补齐县(市)域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能力缺口。(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共建共享,建立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调剂协调机制,畅通处置出路,提高利用处置设施利用效率。(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按职责共同牵头指导)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建立各类固体废物处置价格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各类固体废物处置价格指导价管理。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机制,通过对供求关系的宏观调控推动处置价格合理化,构建就地就近、价格合理、途径便捷的利用处置渠道,到2022年,形成“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能力富余、充分竞争”的全种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营造高压严管常态化。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加大固体废物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严查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指导)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重点对象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计。(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督促村镇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推动形成固体废物违法案件快速发现的群防群治体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对违法案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主动曝光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合力构建实施严惩重罚制度体系,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参与)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构建管理手段信息化。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从“生产源头、转移过程、处置末端”等三个环节重点突破,搭建便捷高效的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浙江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所有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交通运输厅参与)推广信息监控、数据扫描、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和电子锁等手段,推动固体废物转运环节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指导)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全面实施“装、树、联”,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达标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破解国家、省级、市级信息系统多网并存运行、企业多头填报的局面,打造与全国系统相衔接的全省固体废物监管平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直面信息孤岛的堵点和难点,聚焦有机整合与提升优化,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智慧城市”优势,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推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省大数据局牵头指导)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培育治理行业产业化。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环保产业,鼓励第三方机构从事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污染治理、咨询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加快推动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到利用处置全过程延伸的产业新模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探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浙江银保监局参与)进一步优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省税务局牵头指导,省财政厅参与)到2020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浙江银保监局参与)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学科研究和专业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适应地方“无废城市”建设需要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加强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技术的优化与研发,重点突破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减量化问题。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产学研技术创新合作,打造成果转化平台,加快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省科技厅牵头指导,省人力社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各地要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底数,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于2020年底前登录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填报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转移、利用处置等数据,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经信厅参与)全面推广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医疗废物等全领域实现电子化申报,形成产废“一本账”。加快推动在地方立法中明确涉废单位使用信息系统的法定责任及相应罚则。(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司法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破解特种危险废物清运难。通过政府向有资质单位购买服务、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委托授权、政府统一建设集中贮存设施、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等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到2020年,各地均建立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及建设预处理点工作试点,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后产品的地方标准体系,着力解决废盐、飞灰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加强对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指导,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参与)
破解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难。推动焚烧技术优化研发,着力强化液态废物预处理、烟气处理净化、二噁英类物质控制等技术的研发,有效降低炉渣和飞灰产生量,控制二次污染。(省科技厅牵头指导,省生态环境厅参与)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重点研究并实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熔融、燃煤电厂协同处置油泥、钢铁厂协同处置重金属污泥、工业废盐综合利用等试点项目。(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参与)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开展行业领跑企业评选,优先支持领跑企业改建扩建。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固废利用处置企业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努力破解“邻避效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参与)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着力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财政厅参与)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夯实齐抓共管制度化。
夯实产生者的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思维,污染物产生者必须依法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巩固污染治理成果,促使产生者从源头作好生态设计,推进源头减量,推动无害化利用处置。(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指导)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明确政府污染防治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健全长效机制,将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度化,有效提升我省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指导,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参与)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首批示范区名单。本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由有意愿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向省生态环境厅自愿申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地综合条件筛选确定首批示范区名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及示范县(市、区)负责编制“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城市发展现状、污染产生和利用处置现状,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2020年6月底前,纳入首批示范区建设的设区市及县(市、区)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其余设区市政府2021年3月底前印发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组织开展建设。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政府是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内容,有力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实施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成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并根据各地实施情况于2023年3月底前更新并发布“无废城市”示范省的工作及目标要求,引领我省在2025年底完成全国“无废城市”示范省建设。
(四)开展总结评估。2021年底前,纳入首批示范区的地方政府对本地区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2022—2023每年年底前,各设区市政府将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效评估,对通过评估的城市给予通报表扬。2025年底前,各设区市政府形成“无废城市”第二阶段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后报生态环境部,完成全国“无废城市”示范省建设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实各级各部门监管力量。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明确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资金范围和规模。强化技术支撑,成立专家技术团队,指导各设区市或示范县(市、区)组织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体系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并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挂钩。
(三)鼓励公众参与。推动信息公开,健全舆情应对机制,紧密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培育“无废”文化。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自觉践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全面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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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总共204个网站,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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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邀评论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总共2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88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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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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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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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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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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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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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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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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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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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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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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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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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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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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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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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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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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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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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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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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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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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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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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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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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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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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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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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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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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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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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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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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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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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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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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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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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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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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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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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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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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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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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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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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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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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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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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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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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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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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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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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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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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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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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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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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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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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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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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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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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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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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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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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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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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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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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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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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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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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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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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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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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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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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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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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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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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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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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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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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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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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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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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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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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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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