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北极星大气网讯:日前,天津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确保按照国家要求,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及生态环境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1.2.2 本市相关文件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质量指数(AQI)级别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对因沙尘暴和臭氧形成的重度污染不执行本预案。
1.4 预案体系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各区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及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2 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是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适时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指导各区组织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保障预案和各区人民政府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并依照相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编修应急保障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组织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每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具体职责见附件)。
2.4 专家组及其职责
根据本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2.5 企业职责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制定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并在厂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执行措施。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现场检查。
3 预警
3.1 预警的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预测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别分级标准为: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3.2 预警的发布
3.2.1 监测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物的监测预警及动态趋势分析;市气象局负责本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
3.2.2 预警信息的发布
(1)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重度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或调整相应级别的预警。当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1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标准时,由生态环境部门随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2)黄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橙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红色预警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黄色预警信息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名义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以应急指挥部名义发布:
一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和市政府协同办公网邮件系统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二是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发布预警信息。
三是由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预测AQI日均值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解除或调整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同启动程序一致。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可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及时发布预警调整或解除信息。
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4 区域应急联动
接到生态环境部或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发布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与周边城市共同应对区域重污染天气。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
(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
5.2 响应的启动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各区可根据污染特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5.3 响应措施
5.3.1 Ⅲ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各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工业企业根据绩效分级指标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保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30%以上。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封闭、苫盖等降尘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5.3.2 Ⅱ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各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工业企业根据绩效分级指标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保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40%以上。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6)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封闭、苫盖等降尘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8)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的日常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暂停执行,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9)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10)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5.3.3 Ⅰ级响应措施
健康防护指引:
(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建议性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停止举办各类大型户外活动。
(4)加强公交运力保障。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对工业企业管控,各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工业企业根据绩效分级指标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工业企业应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保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50%以上。
(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3)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塔吊、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幕墙工程、地下施工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的工序除外)。
(4)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5)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家第二阶段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6)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封闭、苫盖等降尘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7)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8)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本市及外埠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的日常车牌尾号限行措施暂停执行,其他限行措施继续执行。
(9)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以及为外贸货物、进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10)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家第四阶段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5.4 响应措施的监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全市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抽查检查。自预警信息发布后24小时起,对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要制定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督促本领域、本辖区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7︰00前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响应落实情况。
5.5 响应终止
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负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6 总结评估
响应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对响应过程和响应措施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7 监督管理
7.1 公众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及时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的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
7.2 应急演练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保障预案和实施方案。
7.3 应急培训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
7.4 责任追究
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大应急响应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重污染天气期间发现的应急响应措施未落实到位、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响应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追责程序进行追责。
8 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对涉及本部门监管单位的减排措施清单,要及时更新并组织落实;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源、扬尘源等减排措施清单,要及时更新并组织落实。
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的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和保障实施方案应及时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每年9月底、12月底将更新后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8〕6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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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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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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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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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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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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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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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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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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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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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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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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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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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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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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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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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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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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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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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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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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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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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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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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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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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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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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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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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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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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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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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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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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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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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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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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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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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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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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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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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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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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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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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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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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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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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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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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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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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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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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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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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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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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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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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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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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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