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北极星固废网讯:近日,日照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为做好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代拟起草了《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cgjszylk@rz.shandong.cn,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生活垃圾分类反馈意见”。
附加: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2.18(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日照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为着力点,人民群众为主体,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分类原则
1.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建立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级搞好顶层方案设计,区县抓好推进落实,街道、社区统筹负责,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引导督促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全市公共机构示范带头,各区县选择部分街道、小区先行试点,探索有效运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根据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时序,分步实施垃圾分类,近期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标准,试点小区内同步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投放点,待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标准。
3.行业管理,各负其责。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行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我市市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东港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东港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县至少各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制定分类方案和规划。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等。
加快市、区县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编制,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按照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二)突出党建引领。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辖区单位、下沉力量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垃圾分类活动,以党员先行、示范引领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各行业管理部门、区县政府要监督指导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经营场所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设施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负责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环保课程和幼儿园教育内容,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文明办、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开展社会宣传、培训、主题实践等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宣传、引导等实践活动;妇联、老龄办等要充分发挥“半边天”“夕阳红”等家庭成员作用,引导家庭成员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倡导源头减量行动。在餐饮场所倡导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动员市民参与“光盘”行动;建设蔬菜基地垃圾处理设施,果蔬垃圾就地处理,实现净菜入城;公共机构推行无纸化办公,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动星级宾馆、饭店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
三、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一)统一容器设置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时序,统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指示牌设置。示范片区的收集容器和指示牌初次配套由属地政府负责,后期更换新增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
1.居民小区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小区内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投放点。(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2.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码头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3.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三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再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4.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商场在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集中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建有餐厅的须增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杜绝将其他垃圾混入餐厨垃圾。(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5.餐饮服务单位设置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其中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设置。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督导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投放及垃圾去向。(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二)规范分类收运
1.有害垃圾。各区县政府(管委)至少要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暂存点,负责从有害垃圾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对暂存点有害垃圾进行二次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从暂存点分类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2.可回收物。各区县政府(管委)对回收企业实行名录管理,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供居民、物业企业选择,同步公示回收价格。(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3.其他垃圾。各区县政府(管委)统一委托环卫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厨余垃圾将实施单独分类,由环卫企业使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有条件的小区实行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不落地收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4.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各区县政府(管委)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并对社会予以公示,由居民或物业企业预约清运。(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5.餐厨垃圾。餐厨垃圾由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对沿街小型餐饮店实行流动收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三)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1.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障东港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岚山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厨余垃圾处理需要;莒县、五莲县要分别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推动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2.推进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区县要建设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处置中心,对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进行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管委)
3.推进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启动黄家河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场建设,岚山区、莒县、五莲县也要建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场。(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4.推进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我市有害垃圾处理纳入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体系,由各区县政府与专业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处理协议,实施统一运输和处置,保障各类有害垃圾妥善处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区县政府、管委)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
1.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各区县政府(管委)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
2.制定市级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经费和奖补资金计划;各区县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设方案和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购置方案,纳入2020年城建计划。
3.各区县政府(管委)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东港区选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根据《日照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责任区域不清或者责任人确定存在争议的,由辖区环卫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0年)
1.各级政府对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的基本信息进行摸底统计、登记造册。
2.指导示范片区、试点小区搞好宣传动员,争取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3.示范片区和试点小区分类劝导员上岗到位,积极发动志愿者和义工组织参与。
4.各区县政府(管委)分类运输车辆购置到位,成立分类收运队伍,开设分类运输专线;试点街道设定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暂存点投入使用,初步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
5.完善垃圾分类配套措施。制定出台《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标准》《日照市住宅小区环卫设施建设技术规程》《日照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日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定,编印《日照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信用体系建设。
6.到2020年底,东港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它区县至少各有1个住宅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1年—2022年)
1.到2021年底,市级和莒县、五莲县完成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处理场建设,2022年示范片区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2.全市基本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各区县完善公共机构、示范片区、试点小区管理责任人制度,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力量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东港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县至少各有1个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4.2022年底前,对各区县生活垃圾分类开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认真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评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技术路线的科学性、适用性,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有条件的小区实现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四)提升完善阶段(2023年—2025年)
1.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全面实行“四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和可回收物利用系统。
2.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制定各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激励措施。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小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为实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奠定基础。
3.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居民区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强制监督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日照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指导与沟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定工作专班,做好培训及考核工作;各区县政府(管委)负责所辖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街道、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日常工作机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区物业企业负责落实本生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二)完善支持政策。研究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成本核算;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研究试点小区桶边劝导员补贴政策,解决劝导员报酬问题;建立奖励机制,对正确分类的居民给予奖励,促进居民形成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完善市、区县、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三级考核工作机制,纳入市、区县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明察暗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评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按规定实施问责;定期编发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动态及先进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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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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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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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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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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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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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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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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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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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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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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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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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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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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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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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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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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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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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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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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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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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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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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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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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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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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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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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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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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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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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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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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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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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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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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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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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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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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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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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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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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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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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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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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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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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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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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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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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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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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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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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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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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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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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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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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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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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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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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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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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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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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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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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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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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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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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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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