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北极星大气网讯: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推动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助力全省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体系,全省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空气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
方案明确了扬尘污染防治涉及的两方面重点工作,并细化了工作标准。
河北省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战略部署,努力消除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助力全省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2020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起来,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最严肃的责任、最严厉的处罚,推动我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体系,全省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视频监控、PM10空气在线监测设备“两个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对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并分别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工程主体作业层封闭。落实洒水清扫及物料覆盖措施,规范设置周边围挡并保持完整、清洁。加强裸露地面和施工过程扬尘污染防治,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800目/100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规范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严格执行车辆冲洗制度。加强土石方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过程监管,采取有效洒水、喷雾措施。渣土车运输由具备特许经营资格的单位承运,渣土车车厢封闭严密,不得超高、超量装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设置垃圾临时存放点,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市政设施与城市道路应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的方式施工。
(二)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
建(构)筑物拆除施工 ,应当采取洒水、喷淋、喷雾等扬尘防治措施,及时清理废弃物。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完成后,应当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裸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等扬尘防治措施。未完全拆除的建(构)筑物或者停工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清除现场建筑垃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上旬)
各市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组织,制定2020年工作方案,加强有关人员培训,摸清本辖区施工项目底数,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科学筹划,周密安排,做好开(复)工复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底)
建筑施工要全面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开(复)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防治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除和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和视频远程监控、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全覆盖;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未落实“六个到位”的春季复工和新开工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复)工。施工全过程中,通过企业自查、市县复查、省级督查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底前)
认真总结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成效及问题,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价,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通报表扬,对落后地区和单位通报批评。
五、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建筑市场主体应当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及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1.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负责建筑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列入工程预算,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在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开展两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督促各市、县(市、区)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扬尘管控责任制度和防治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对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履职不到位、防治不达标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和公开曝光,对履行监管责任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
2.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的要求,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做好开(复)工前扬尘防治复查工作。
3.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拆除、爆破作业,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
4.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贯彻《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增强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普及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控知识,将相关规定纳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内容;施工现场张贴相关宣传材料,宣贯活动要覆盖所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管执法人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和人员。充分发挥舆论媒体导向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凝聚社会共识。
5.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严格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执法,实行“四个一律”。对辖区内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供水、供暖、燃气等外管网施工阶段的检查,严格监督执法。
对新开(复)工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排放不达标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控不力,同一工程12个月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对上述违法违规企业、项目一律取消各级安全文明工地参评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对扬尘污染防治成绩突出的工地,要予以守信激励,在日常监管中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抽查频次,在安全文明工地评选上给予倾斜或加分。对未履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扬尘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单位、个人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建立行政处罚台账;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工整治。并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实施差别化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取消参与创建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对列入“黑名单”的建筑市场主体和单位,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实施重点监管或依法限制。
(二)全面落实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要求,积极发挥“两个创建”活动的导向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导施工企业全面落实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要求,组织、指导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推广和应用先进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设备,发挥科学技术在扬尘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如:在施工现场的道路、围墙、脚手架、塔吊等部位安装喷淋、喷雾等降尘装置,清扫道路使用湿式清扫车,安装吸尘设备,使用可周转的道路场地硬化材料等。
(三)建立约谈制度
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的;未及时把在12个月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记入“黑名单”的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约谈分管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省通报。
(四)建立应急响应机制
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修订本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增强应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并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及时采取相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措施。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或者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状况时,除应急抢险外,应当停止拆除、爆破、土石方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
要结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排放强度、企业管理水平等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进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应急停工差异化管控。
(五)实施网格化监管,及时制止扬尘污染行为
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为监管主体,积极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县(市、区)政府、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作用,结合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以及建筑工地分布等实际,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对辖区建成区内全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网格化监管。
(六)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信息报送和季度排名制度
各级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更新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清单,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根据各市日常工作情况,结合督导检查和抽查暗访等监管情况,分别进行全省季度排名和年度排名,排名结果抄报各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省。
各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加强监管,认真填写附件3-8,连同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行政处罚情况及存在问题和建议),于每月25日前一并报送省厅。
各市要按时上报有关情况,严把数据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客观真实。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将对有关数据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约谈,直至追责。各市请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班名单、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于5月10日前报厅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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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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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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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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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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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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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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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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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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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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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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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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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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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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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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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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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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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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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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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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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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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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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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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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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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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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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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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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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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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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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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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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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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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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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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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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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