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2021年第一批)
【案例一】
童某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
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6日,童某等人在北碚区东阳街道西山坪及龙凤桥街道牛尾沱非法倾倒铝灰渣和二次铝灰等危险废物,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涉案童某等8人被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处理】
2021年2月6日,群众反映北碚区东阳街道西山坪及龙凤桥街道牛尾沱倾倒有不明物品,执法人员在东阳街道道路边斜坡上发现有纤维编织袋装铝灰数十袋和大量散落铝灰,在龙凤桥街道一空坝处发现有纤维编织袋装铝灰20余袋。
经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公安分局通过痕迹追踪、走访调查、大数据排查、车载GPS信号筛查等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童某2021年2月4日与张某富达成每包120元的处置协议,从其工厂(沙坪坝区兴达旺金属制品厂)内拉走铝灰27吨,于当夜倾倒至龙凤桥街道一空坝处;锁定犯罪嫌疑人余某国和犯罪嫌疑人周某林,两人于2021年2月5日通过中间人童某从张某富处拉走铝灰约34吨,于当夜将其倾倒至北碚区东阳街道盐东路段道路边斜坡上。经北碚区生态环境局调查确定,涉案铝灰渣和二次铝灰为危险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废物代码为321-026-48。
北碚区生态环境局及时联系并指导东阳街道和龙凤桥街道及时对犯罪嫌疑人倾倒的铝灰进行清理和暂存,龙凤桥街道与东阳街道倾倒点铝灰均已交由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转移处置。
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对沙坪坝区兴达旺金属制品厂进行立案调查。北碚区生态环境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本案移送北碚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现已对童某等8人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启示】
一是行刑密切衔接,形成有效合力。北碚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在线索共享、同步取证、调查信息分享、危废处置方面建立全过程协查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相互助力,形成组合拳,遏制危险废物倾倒。生态环境部门在专业研判、监测鉴定等方面能力较强,公安机关具有利用大数据、视频监控串联倾倒车辆运行轨迹的有力手段。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充分运用公安机关的技术侦查手段,双方合力高效侦破案件。二是注重跨区域协调配合,实现危险废物的源头调查。本案危险废物源头来自沙坪坝区,属于跨区域非法倾倒。北碚区生态环境局与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及时沟通,两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公安部门进行溯源,调查危废产生单位,通过核实其生产工艺、产生数量等资料和信息,推动了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
【案例二】
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被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款15万元。2021年5月,南岸区公安分局将本案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调查处理】
2020年7月27日,群众反映南岸区花园路街道一仓库内堆存大量报废机动车铅蓄电池,南岸区生态环境局立即会同区公安分局现场调查,发现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了废旧铅蓄电池43吨,并对其中的4.1吨铅蓄电池开盖灌水,以通过增加重量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对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非法收集的铅蓄电池实施了查封、扣押,同时,协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场地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
南岸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罚款15万元,并督促重庆雷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及时对非法收集的废旧铅蓄电池实施安全转移处置。同时,对重庆雷佳机电公司造成土壤污染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移交区公安分局进行侦办,目前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件启示】
一是重视群众举报线索。本案案源来自群众举报。将群众、社会组织、网络新媒体当作政府部门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精准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的“金钥匙”。南岸区生态环境局重视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为案件后续办理奠定重要基础。二是及时查封、扣押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危险特性,收集、贮存或处置不当,不仅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安全,更可能直接危及人体健康甚至生命。南岸区生态环境局现场立即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查封、扣押,有效避免进一步发生污染环境行为。
【案例三】
陶某利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石英砂分公司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委托陶某利从事工业固体废物运输,陶某利擅自将工业固体废物倾倒在凤凰湖产业园星星冷链项目二期渣场内,并通过雨水管网进入河道。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涉案企业和个人分别作出罚款15万元和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调查处理】
2021年3月12日,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日常巡查发现凤凰湖产业园河段水质发白,存在异常情况。执法人员溯源排查发现,位于受损河道西侧星星冷链项目二期渣场内有多处石英砂尾泥堆存点和泥浆淤集坑塘,一台由重型自卸货车改装的槽罐车正在将黄白色的石英砂泥浆水排放入渣场内。该车排放的石英砂泥浆水进入渣场内的泥浆淤集坑塘经沉降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由雨水管流经涵洞排入河道内,导致河道水体表观呈白色。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当天对槽罐车内残留、石英砂尾泥堆存点和泥浆淤集坑塘内的废水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槽罐车内残留物、石英砂尾泥堆存点和泥浆淤集坑塘内的废水悬浮物均严重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对重型自卸货车车主陶某利及驾驶员唐某调查,追踪查明石英砂泥浆水产生及委托单位为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石英砂分公司,该公司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委托不具备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车主陶某利从事工业固体废物运输。陶某利明知工业固体废物不能随意倾倒,仍指使驾驶员唐某先后在凤凰湖产业园星星冷链项目二期渣场内违规倾倒工业固体废物8次,共计160吨,违法所得共计约3580元。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陶某利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实施了查封;责令陶某利对受损河道进行修复,对擅自倾倒的石英砂尾泥堆存点和泥浆淤集坑塘进行彻底清淤转运,并处罚款10万元;对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石英砂分公司处罚款15万元。
【案件启示】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修订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最高数额是旧法的10倍。原《固废法》中对擅自倾倒固体废物和产废单位违法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没有法律责任规定,而《固废法》修订后,规定对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均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产废单位违法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处以10-100万元的罚款。二是涉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的企业和经营者应加强新固废法学习,严格遵守《固废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守法意识。
【案例四】
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
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案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29日,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2020年12月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10万元,并缴纳生态修复金8万元;判处两名负责人拘役并处罚金。
【调查处理】
2019年5月29日,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接市局污染源监控平台电子督办通知,反映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存在异常。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采样池到自动监测站房之间的自动监测采样管的进出水管在一隐蔽位置处分别设置了三通旁路和手动阀门,打开采样进水管上的阀门或在采样管抬起离开水面且采样泵断电的情况下均有水流出。经对该公司废水外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68mg/L、10.3 mg/L。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存在以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予以罚款2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承宏纺织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10万元。两名负责人均被判处3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同时两名负责人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缴纳生态修复金共计8万元进行货币赔偿修复。
【案件启示】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七)项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本案就是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和使用自动监控设备,保证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应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涉及该领域环境污染犯罪的刑事责任进行学习和充分了解,认识到实施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行为,不仅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案例五】
重庆市大足区春泽竹制品加工厂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倾倒有毒物质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日,大足区龙水镇某农田内发现大量黑色工业废物,大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迅速响应并开展溯源调查,发现重庆市大足区春泽竹制品加工厂投资人吴某飞将废碱水委托给他人实施违法倾倒。2020年12月25日,吴某飞、杨某应、张某青与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达成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由三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合计约21万元。2021年2月9日,吴某飞、杨某应、张某青犯污染环境罪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调查处理】
2020年9月2日,群众电话举报大足区龙水镇某农田内被非法倾倒大量黑色工业废物。执法人员会同监测人员对倾倒点及周边溪沟水质进行现场采样, pH值高达12.5。初步判断倾倒物属于废碱水,该镇从事碱法制造竹浆的重庆市大足区春泽竹制品加工厂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明,该厂于2019年4月底停产后水池内留存约有100余吨废碱水。8月,杨某应得知该厂要处置废水后,通过张某青联系到该厂投资人吴某飞,吴某飞将废碱水交由杨某应倾倒处置,并与杨某应签订了虚假的《废碱水买卖合同》。8月28日至9月1日晚,杨某应驾驶货车搭载张某青,连续4日在夜间前往春泽竹制品加工厂,装载废碱水运输到重庆市龙水湖育才中学附近的高坡村征地区域进行倾倒,共计倾倒20车约140吨废碱水,造成约15亩农田及下游无名小溪沟500米的水体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吴某飞支付给杨某应处置费共2万元。大足区生态环境局出动危化品运输车辆将废液全部转移暂存至大足区万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内,有效避免了污染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依法认定,该厂厂区内储存池的废液和其所倾倒的废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明确的危险废物(类别为HW35,代码为900-399-35)。该厂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大足区生态环境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0年12月25日,吴某飞、杨某应、张某青与重庆市大足区生态环境局达成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由三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合计约21万元。2021年2月9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吴某飞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元;判处杨某应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青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万;杨某应、张某青违法所得2万元予以追缴。
【案件启示】
一是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应急处置、行政处罚、刑事案件移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手段全过程防范环境风险。案发之后,大足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出动危化品运输车辆、挖机、抽水泵等设备,参与应急处置相关人员100余人次,将液态废物全部转移暂存至大足区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应急池内,有效避免了污染的进一步扩大。二是在案件调查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注重证据保全工作,充分收集证据材料向公安机关移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依法追究污染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通过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案例六】
戴某宗制版作坊非法排放含二类
重金属的污染物超标十倍以上案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2日,群众反映沙坪坝区新桥一制版作坊偷排含酸废水,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检查发现为戴某宗经营的制版作坊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作坊生产动力电电箱进行了现场查封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6月,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对戴某宗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判处戴某宗、曾某宗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赔偿生态环境损失、支付鉴定费及刊登公告赔礼道歉。
【调查处理】
2020年4月2日,沙坪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梳理分析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过程中,锁定了关于“沙坪坝区新桥一制版作坊偷排含酸废水”的重要线索,并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
经查,位于沙坪坝区新桥街道由戴某宗经营的制版作坊未经有效处理将含有重金属的腐蚀机内废水和显影液废水直接通过车间暗管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监测废水中的锌、铜等重金属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十倍以上,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作坊生产动力电电箱进行了现场查封,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2020年6月,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对戴某宗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判处戴某宗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曾某宗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戴某宗赔偿生态环境损失33.3775万元,支付鉴定费3.7万元,并在重庆市级媒体刊登公告赔礼道歉。
【案件启示】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第一条第(四)项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镍、铜、锌、银、钒、锰、钴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本案中锌、铜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属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是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联合调查,确保了取证、调查阶段既符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要求,又满足了后期公安、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调查的条件,为行政刑事司法联动、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借鉴。
【案例七】
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
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1年2月26日,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梁平区公安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5日。
【调查处理】
2021年2月26日,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属地政府环保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直奔养殖圈舍外最大的粪污暂存池进行查看,排查发现该处河边杂草中有小股污水流出。执法人员随即开挖出埋设在地下的水泥管,该管一头埋设于粪污暂存池,一头埋设于河边。经对该公司外排入河废水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罚款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2021年3月3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对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拘留5日。
【案件启示】
一是生态环境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与属地政府、村“两委”建立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联合战线,形成办案合力,获得人力、物力支持,成功地挖出了暗管,取得了破案的有力证据,除依法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外,由公安机关对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二是属地政府、村“两委”落实环境监管网格责任,督促重庆市同心畜牧有限公司拆除涉案的暗管,并举一反三对该公司其他两个粪污暂存池进行排查,发现并拆除其余暗管,杜绝污染后患。
【案例八】
綦江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超标
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7日,綦江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浓度。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砖厂依法处以罚款23万元并限制生产。
【调查处理】
綦江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主要污染物是窑炉燃煤废气,2020年12月7日,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綦江区扶欢石足页岩砖厂进行监测,发现该砖厂排放的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7-2016)规定排放浓度。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督促企业查找原因,经深入分析,查明超标排放原因系砖厂相关生产设备故障所致。2021年3月2日,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砖厂罚款23万元,并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案件启示】
一是企业应当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应保证达标排放,在监测超标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确实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对其下达限制生产决定。企业要通过压负荷、减产等方法,实现达标排放。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解决问题,查明超标排放原因系砖厂相关生产设备故障所致,在依法对企业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和限制生产的决定后,寓教于罚,督促企业有效实施整改,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守法意识。
【案例九】
肖某才(砂石加工点)自然保护地内
环境违法案
【案情简介】
肖某才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擅自在永川区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内新开煤矿洗选厂并投入生产,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停止建设,并予以罚款。
【调查处理】
2021年1月13日,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区林业局移交函,反映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办事处宏顺煤矿新开洗选厂案件线索,随即进行调查。经查,该项目实为砂石加工项目,经营者为肖某才,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针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3月25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肖某才(砂石加工点)立即停止建设,并对其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总投资额1.5%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经复查,肖坤才(砂石加工点)已经停止建设。
【案件启示】
一是发现问题线索,部门联动。接林业部门移交函反映生态破坏的问题线索后,按照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建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查处的职责,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开展调查处理,部门联动有效得到开展。二是督促违法者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整改。在案件查处中,执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及时固定证据,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罚适当。对环境违法行为应当需要实施行政处罚,还应同时责令改正,通过后续监管,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案例十】
危化品运输造成水污染事故案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17日,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运输浓硫酸的危化品罐车在重庆市铜梁服务区南侧停靠期间发生浓硫酸泄漏污染环境事故,造成农田污染,农作物死亡。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启动应急预案消除酸液污染,对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调查处理】
2020年9月17日15时许,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所属的危化品罐牵引车F67801载运罐式半挂车川F2250挂荷载的98%浓硫酸约29.7吨,在铜梁服务区南侧停靠期间,因紧急切换阀门损坏,发生了浓硫酸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泄漏的浓硫酸经服务区停车场雨水井进入附近农田,造成1块废弃鱼塘及9块合计36.9亩农田被浓硫酸污染,农作物死亡。根据应急监测结果,受浓硫酸污染的农田水质pH值均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事故发生后,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罐车对大部分浓硫酸(约20吨)进行了收集转运,对已流入鱼塘和农田地表水的,调运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钙固体药剂投入地表水进行中和。组织水泵和水带将末端农田地表水抽回前端,防止硫酸进一步向下游扩散。依据重庆市正港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渝正港司鉴中心(2020)环鉴字第14号),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责。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1年4月7日对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罚款10.382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拟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要求什邡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案件启示】
一是证据收集规范。各项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证据种类充分,形式严密,尤其关于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专业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使本案的证据锁定权威和充分。二是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得到飞速发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数量也急剧增加。由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过快,基础设施虽然能够满足道路使用者的基本需求,但在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方面存在漏洞和不足。本案为高速路服务区环境应急提供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促使其提升环境应急硬件保障能力。
原文链接:http://sthjj.cq.gov.cn/hdjl_249/hygq/202106/t20210604_9373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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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属于体制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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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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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环保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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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中心没有省级中心,只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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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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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环保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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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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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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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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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单位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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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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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补办,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调研证工本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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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派出所扣留证件是不对的,你要问清楚派出所说证件是假的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总部配合出具手续,总部可以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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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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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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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条件是上一个工作年度没有不良记录,申报区域是否有地市中心站,如有与中心站联系办理。续办手续,交回旧证、填写新申请表和保证书、相片是否更换均可但最好是近照。费用还是:地市级1800元,省级3600元,全国级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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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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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带章空白资讯核实函》暂时不对外申请领取,资讯核实函由总部按案件办理流程执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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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申请表格和承诺保证书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点开申请加入窗口)。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一、主任、副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二、主任、副主任一寸蓝底免冠彩照各3张,同时各发一份电子照片至邮箱;三、近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以上纸质材料请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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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环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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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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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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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信息员授权使用环保项目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运费到付或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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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主要工作内容:一、对时事热点、焦点问题、典型示例、新人新事等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二、对环保领域的政策解读和评论等;三、涉及环保领域的各行各业资讯采集工作,环保网络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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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工作内容:一、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二、开展环保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三、运用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四、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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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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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也称为主网,共有14个,分别是:环保资讯网、生态环境内参网、环保在线网、生态环境关注网、生态环境法制网、执法内参、环保内参、环保观察网、环保调研网、环保法治网、环保舆情网、执法调研网、媒体调研网、政务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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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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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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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6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环保内参》编辑部、环保法治网、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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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二、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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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项目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国资混改)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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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宣传员网络平台使用费3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100元/套。邮寄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授权使用官网和行业百网,共1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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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法开展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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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监督员会派发:环保监督员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相关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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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面向全国环保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环保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环保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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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提供资讯信息化服务,以资讯发布为主;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承担调研、法律服务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承担舆情监测、处理、公关等功能;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承担行业发展促进、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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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所有领取的空白介绍信,到期需要退回总部存根和作废介绍信,所以不能直接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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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续期时需要交回旧的证件,如果旧的证件丢失则需要本人亲笔写《证件丢失书面说明》,并重新填一份登记表和保证书,提供和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蓝底照片,然后按照证件续期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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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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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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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提交补证申请,并且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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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可以从总部进行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会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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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当然有,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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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如果用中心的名义开展工作需要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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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六种。分别是:一、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宣传中心;二、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三、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联盟;四、《环保内参》编辑部;五、环保法治网;六、环保调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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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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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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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二、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三、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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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环保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运用好“全国环保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双百网站”,积极采集编发环保领域的各类资讯信息; 3、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绿色发展、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布环保资讯信息遵守互联网规则; 5、管理本中心的每位成员,切忌以调研、维权等名义收受当事人(单位)的任何费用,不准吃拿卡要,严格区分公益服务和信息化有偿服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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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环保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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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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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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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环保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二、发布政策公开信息及政府资讯,积极采集发布信息;三、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法治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四、提供舆情监测、公关处理等服务,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五、增进行业内各种交流和互动,挖掘内在优质资源形成强强联合和技术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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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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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3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环保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环保事业发展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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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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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调研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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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进入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http://hbfzdy.org.cn/)的官网,栏目里面有一个地市中心,点击之后选择自己要办理地市中心的地点,就可以查询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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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名片样式有3种,3种样式都可以使用,依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印制。名片样本在配套资料的U盘里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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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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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内参是政讯通·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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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是可以配合环保调研员进行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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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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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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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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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地市中心调研中心需要缴纳:地市级调研中心网络平台使用费是20万元/年,配套办公物品费12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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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有意从事环保公益性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 2、熟悉我国相关环保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环保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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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只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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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环保监督员有可经营性业务收费项目,按比例有提成或分成,监督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监督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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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下面链接: http://w.hbzxfb.org.cn/show-57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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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无犯罪证明是申请调研员岗位必须要的资料,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属地派出所要求出具手续,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请您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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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环保观察员则是不需要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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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看要上传到哪个网站,因为部分网站类型是不允许发布视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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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热爱和关注环保公益事业;熟悉我国环保相关政策法规,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会电脑基本操作,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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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监督员都能做以下内容: 1、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相关政策及项目,对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关系民生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环保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网站群,积极采集编发各类环保领域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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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环保观察员申请需要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环保观察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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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官网对外留的咨询和监督电话是一致的,是为了方便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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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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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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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功能性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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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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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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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环保项目主要业务分三大部分: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制调研和法律宣传。 具体为: 1.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及环保项目; 2.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环保资讯,积极采集发布环保信息; 3.开展环保宣传、环保领域的课题调研活动 4.依法开展环保维权援助,耐心做好涉事群众的环保法制宣教工作,有效 5.协助政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集中展示和推广全国各党政机关举报、投诉、监督网络平台,政务公开平台等政务信息公开通道,联合展示政务办公线上平台公共通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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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都是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